平安紧急医疗救援自助卡保障范围介绍

救援卡保障范围详情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

  • 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我们将赔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残疾,我们将赔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医疗费用,我们将按条款赔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另外,还将获得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提供的如下专业救援服务

  • 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代垫:在当事人报案后的24小时内,经授权医生判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并确有需要的,救援中心在遍布于大陆的914家医院内,结合当事人的实际伤情,向医院提供不高于赔付额度的医疗费用担保及垫付。
  • 协助安排急救车辆、推荐就近医院:呼叫中心协助当事人安排急救车辆,向当事人提供就近网络医院信息。
  • 院前医疗急救指导:专业的授权医生通过电话在第一时间指导现场医疗急救。
  • 24小时中英韩文医疗救援电话:400-6506-119呼叫中心在得到遇险当事人的援救呼叫后,为其提供基本的现场医疗救援常识和心理支持。服务每天24小时,每周7天。
  • 协助报案及联络当事人家属:呼叫中心根据事件状况和当事人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协助当事人向相关机构报案,并联络当事人家属,跟进事件处理的进展;为家属提供基本医疗信息和心理支持。
  • 评估、推荐合适医院:医生进行病情评估后,呼叫中心从自有的数据库中筛选出适合当事人具体伤病情况,且距离适宜的医院,给予建议。
  • 协助救医:根据需要,与相关网络医院建立联系,协助当事人顺利入院。
  • 治疗过程跟踪和评估:根据需要,授权医生与当事人的主治医师直接沟通,向当事人或家属或相关保险公司提供一次治疗过程的口头评估。
  • 转运风险咨询: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和需求,专业医生结合相关医院的综合状况为当事人做出是否转运、如何转运的评估咨询。

以上为平安紧急医疗救援卡的保障范围说明,未尽事宜请以 平安紧急医疗救援卡适用条款 为准。

 

如发生保险事故,请及时拨打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12。

全国紧急医疗救援卡投保规则

投保规则

  • 投保人群为16-69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生活(无残疾),职业为职业类别分类表04版中1-4类人员,且从事的职业不属于本保险拒保职业表的人员;被保险人从事责任免除活动项目中所列活动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 每一被保险人投保平安全国紧急医疗救援保障计划以贰份为限,保期为一年。
  • 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对平安全国紧急医疗救援保障计划投保的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
  • 本自助卡不接受挂失,请投保人注意保存。本保险不接受撤保、退保和加保。
  • 网上购买的自助卡不接受退货。